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3年消费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商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年经济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有效促进消费,推动经济供需循环畅通,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巴彦淖尔市2023年消费促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巴彦淖尔市2023年消费促进工作方案
巴彦淖尔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日
巴彦淖尔市2023年消费促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 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文件要求,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有关扩大消费决策部署,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消费促进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促进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改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统筹开展贯穿四季、主题鲜明的消费促进活动,形成“季季有品牌、月月有活动、周周有促销”的浓厚氛围,助推全区消费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举办各类消费促进活动400场以上,在自治区品牌消费活动的引领下,着力打造突出我市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市级品牌消费促进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2023年消费促进活动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商务局2023年消费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乌德木任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周强、吕淑娅、孙振刚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各旗县区商务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运行专班,专班负责人杨娜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2023全年消费促进活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的基本原则,聚焦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汽车、家电、百货零售、家居建材、成品油等商贸流通领域,主要有以下几大方向:
(一)培育节日消费新亮点。一是把握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消费的不同特点、习惯和季节元素,策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季度性活动。二是借助节假日重要节点,打造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消费旺季,挖掘地方特有、民族特色、风俗文化、节庆活动消费潜力;培育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等特定群体节日消费热点,支持各类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企业利用店庆、周年庆、网购节等重要节点开展优惠促销,因地制宜形成多领域、多业态、多层次的系列活动。三是充分释放夜间经济、周末周边消费潜力,深入开展夜购、夜市、夜读等夜间消费活动,拓展消费的时间空间,不断推出富有创新创意的短频快活动。做好活动衔接有序,实现“每月有活动,四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续”。
(二)挖掘多元消费新内容。一是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历史文化、消费习惯,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场景,汇聚内外贸、产供销、上下游各类资源,形成一批满足多元消费需求的标志性活动品牌。二是加强活动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电商进农村等重点工作的对接,丰富活动载体,强化活动成效;继续开展好地域特色农产品销售、传统老字号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等凸显商务特色的活动,更好践行商务为民理念。
(三)创造线上线下消费新融合。一是引导网络购物、直播带货、在线服务、短视频应用等线上平台与传统百货、商超便利、住宿餐饮、文旅景区等传统实体加强合作,创新营销活动方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促销活动。二是在活动中促进在线教育、在线娱乐、线上旅游、无接触配送、无人零售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机融合、良性互动,鼓励企业进一步丰富商品和服务供给,提升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强与工信、农牧、文旅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商会协会的合作,积极引入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新技术、新平台、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挖掘汽车、家电、家居、服装、餐饮、特色农产品等消费潜力,创新开展相应主题的促消费活动。
(四)营造全域消费新场景。一是加强城乡互动。在城市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同时,将一批符合农村需求的活动向县域乡镇下沉,组织汽车下乡、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针对农村消费加速升级、乡村休闲快速发展等特点,整合城乡资源,开展品质商品巡回大集、生活服务流动下乡、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活动。二是拟以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引导,联合相关部门、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和市内各大银行以及各旗县区政府出资,筹集促消费资金,继续开展包括发放政府消费券在内的各类惠民促消费活动。三是加强区域协同。坚持全市“一盘棋”,推动大型活动跨旗县区互动,开展名特优新商品跨地域展销、优质农产品跨城乡对接等活动。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
1、完成好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的系列促消费活动
(1)跨年迎新购物季(2023年1-3月)
巴彦淖尔市网上年货节
活动内容:围绕我市绿色农畜产品特色,征集100多家商户500余种产品,以“2023巴彦淖尔网上年货节”为主题,多品类、多形式打造促进城乡市场、线上线下大联通大促销的“数商兴农”特色专区。主推牛羊肉类、绒类、奶制品、粮油米面等特色农畜产品和民俗文化工艺品,促进农特产品原产地销售。配合日用百货、肉蛋蔬菜等社区消费需求和各类展销活动,提供春节用品、餐饮套餐、定制年夜饭等年味特色服务。
八大主题迎新春
活动内容:抓住元旦、春节岁末年初消费旺季,围绕“百货大促销、美食迎新春、年味送到家、新车过大年、家电嘉年华、点亮夜消费、网上年货节、冰雪欢乐购”八大主题,举办以“畅享美好生活、嗨购巴彦淖尔”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各旗县区企业开展“维多利年终盛典、大美古郡年货节、鸿雁送福嗨购中旗、盛世华诞全民狂欢、聚惠暖冬新居添彩、嗨购年货惠享全城”等各类活动,通过政策举措和节庆活动效应叠加,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促进我市消费潜力释放。
(2)暖春消费季(2023年4-5月)
内蒙古双品购物节
活动内容:以“品牌品质、惠享生活”为主题,组织市内电商平台、企业开展线上优品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好品牌好品质的商品以及优质服务,着力加强我市品牌知晓度,扩大网络消费规模。
汽车家电焕新节
活动内容:围绕清明踏春、出行出游、家装焕新等消费热点,举办“巴彦淖尔惠民团车节”、“巴彦淖尔家装节”,通过政府资金支持、企业让利,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促进我市汽车家电消费持续升温,进一步发挥大宗消费对消费增长的拉动作用。
消费促进月
活动内容:按照商务部、商务厅要求,组织各旗县商务局与全国同步开展消费促进月(内蒙古分场)活动,抓住三八节、劳动节、青年节、母亲节、护士节等重点节日,结合中国品牌日、中国旅游日、博物馆日、地方特色节庆等主题,策划“靓丽女人节”“520黄金珠宝情人节”“劳动最光荣”“最美母亲节”促销活动,着力以节兴商、以节聚市,进一步挖掘消费热点,释放消费潜力。
(3)盛夏惠享季(2023年6-8月)
消夏美食汇
活动内容:深入挖掘我市餐饮特色文化,开展啤酒节、烧烤节、美食周、音乐美食节、特色农产品销售等消夏美食汇活动。举办巴彦淖尔啤酒烧烤节、临河梨花节、杭后陕坝味道、磴口华莱士节、前旗瓦窑滩西瓜节、中旗珍珠节、五原葵花节,全方位展示各地特色餐饮美食,全面打造集展示、体验功能于一体的餐饮美食促消费平台。
多彩夜消费
活动内容:着力复苏夜经济,重燃烟火气,围绕夜间消费热点,依托重点旗县区商圈、特色步行街、广场、文化旅游街区等开展精彩夜市、风味夜食、品质夜购、活力夜娱等活动,举办“巴彦淖尔黄河湾步行街越夜越精彩”“后备箱集市”等夜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城市消费活力,打造消费新增长点,带动区内旅游、交通、住宿等行业发展。
(4)金秋消费季(2023年9-10月)
双节欢乐购
活动内容:紧抓“金九银十”消费旺季,组织商贸企业聚焦中秋、国庆传统节日,围绕零售、餐饮、电商、汽车、家电等板块,开展巴彦淖尔金秋消费季为主题的各类线上线下结合的促消费活动,着力提升商品品质,点燃消费热情,满足群众节庆生活需要,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多元融合促消费
结合我市季节特色,着力促进商旅文体进一步融合,支持开展“河套文化艺术节”、“戈壁天堂线下文化创意活动”等商旅文体融合促消费活动。
(5)银冬购物季(2023年11-12月)暖冬嘉年华
围绕“双十一”“双十二”网络热销时段,结合冰雪消费热点,举办巴彦淖尔冰雪嘉年华活动、开展“冰封河套、雪舞阴山”,掀起冬季消费热潮,为下一阶段跨年迎新活动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
2、自主开展特色活动
(1)开展贯穿全年节日的促消费活动
结合全年节日,鼓励企业开展节日氛围浓厚的促消费活动,开展“铁树银花庆新年”、“正月十五拜大年”“成长快乐童惠童年”“为党献礼惠民生”“军民共庆享优惠”等节日系列促消费活动。
(2)开展汽车、家电专题促消费活动
“智慧巴彦淖尔、绿色生活”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主要内容:各旗县区要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汽车流通、报废车回收企业等各方面作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全年开展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活动2场以上,全面促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和智能手机消费。
消费品下乡、助力乡村振兴
主要内容:通过推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和人口较多的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给予政策补贴,全年开展2场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消费品下乡活动。
(二)开展“畅享美好生活 嗨购巴彦淖尔”发放消费券活动
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与工会等相关部门,银联、建行等金融部门筹措资金,开展规模为500-1000万元的政府消费券活动,对汽车、家电、建材、家具等大宗商品及商超便利、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消费发放一定比例的政府消费券。
(三)制定消费促进工作助企纾困奖励政策
(1)上限纳统奖励政策:对新开业或限额以下成长为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企业、个体户、产业活动单位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给予奖励;支持限上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设立统一会计决算并重新注册成立法人企业,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范围,给予资金奖励;限上零售业单位零售额与餐饮业单位营业额较去年增长且零售额全市排名前10的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贸服务业资金使用方案》、《巴彦淖尔市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2)发放消费券奖励政策:政府、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多方筹集资金发放政府消费券1000万元规模消费券。
政府专场消费券:以“畅享美好生活 嗨购巴彦淖尔”为主题开展贯穿全年四季,覆盖百货、商超便利、餐饮住宿、家电家具、汽车、家居建材等领域的分批次的政府消费券。
老字号专场消费券:针对全市老字号企业,发放老字号消费券,增加老字号产品消费,助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电子商务专项消费券:针对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在“双品网购节”、“好品河套羊肉节”等电商促销活动中发放消费券。
政策依据:《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贸服务业资金使用方案》、《巴彦淖尔市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发放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
政策依据:《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贸服务业资金使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
汽车、家电下乡消费券: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针对汽车、家电下乡发放消费券。
政策依据:《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贸服务业资金使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促进消费、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高度,早谋划、早部署全年促消费活动,制定整体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分解任务协同推进,定期会商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旗县区要加强促消费活动沟通协作,构建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横向协作、纵向联动促消费机制,形成促消费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对消费促进活动的支持,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政府倡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充分激发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大型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握消费趋势,紧扣消费热点,创新内容方式,力推促消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旗县区要重视活动的舆论引导工作,提前制定方案,狠抓督促落实;会同宣传部门,整合各类传统、新媒体资源,对活动进展、政策亮点、工作成效等进行多渠道、全方位跟踪报道,引导科学健康消费理念,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称心的消费氛围,形成全面促进消费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旗县区要认真做好经验梳理和活动总结,提炼好的做法,量化活动成效,按时报送活动总结。市商务局将全面梳理各旗县区创新做法、亮点特色、典型经验,以多种形式定期发布宣传,交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