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负责执行上级关于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牵头推动全市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负责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工作。拟订全市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并组织实施。受委托办理国际货代企业备案。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依法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和转报。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承担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援助资质的初审和转报。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团组审核和外国人来华商务活动邀请函核实工作。